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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消防支队关于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2
【实施日期】 2005-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消防支队关于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消防支队制定的《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总队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05号)文件要求,从2005年起,将每年11月份定为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为确保我市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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