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5]93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行政执法部门: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已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门,也要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并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完善、巩固、提高和落实工作,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经验。 二00五年十一月三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促使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执政的能力,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权。 基本原则: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权责统一原则,实现行政执法的责权一体化;坚持合法行政、高效便民原则,把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坚持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确定合法、有效的执法依据,制定科学、透明的执法程序,设定公开、公平的执法标准,完善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