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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按期完成交通三项改革工作任务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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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按期完成交通三项改革工作任务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上半年,我市交通系统三项改革工作进展较快,在全省领先,先后受到省政府领导和省交通厅的肯定和表扬,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议。但是下半年以来,这项工作进展迟缓。当前我市市本级三项改革基本完成,但所辖各县(市)三项改革严重滞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各县(市)政府对交通系统三项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还没有真正到位。主要领导重视不够,主管领导有畏难情绪,交通、公路部门等待观望,消极被动,市、县两级改制领导小组督查、协调、指导不力,这是改革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各县(市)交通系统三项改革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别是:
  卫辉市:尽管出台了改革文件,但是干线公路企业养护、工商、税务登记和清产核资未进行,事企分离未完成,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及提前退休等改革优惠政策未落实,养护工程运作机制未形成。交通规费征收机构人员入编手续未办理。
  辉县市:未出台干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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