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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统计代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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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05〕45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统计代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场、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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