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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推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行政的实际,我委决定开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本市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二、评议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评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公(2005)4号)的情况。
  网站建设:重点评议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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