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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生态市建设2004—2005年度县(市、区)长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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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办发〔2005〕99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生态市建设2004—2005年度县(市、区)长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聊城市〈生态市建设2004-2005年度县(市、区)长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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