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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市人大代表视察《国旗法》贯彻实施情况准备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172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市人大代表视察《国旗法》贯彻实施情况准备的通知
秦政办[2005]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定于11月中旬,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市贯彻落实《国旗法》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将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关于贯彻实施《国旗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市区部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学校,以及城市广场、公园等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情况。请各有关单位对学习、宣传《国旗法》情况;是否按规定升挂国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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