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平市人民政府南平军分区关于落实进西藏兵员优待和奖惩政策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军分区
【发文字号】
南政〔2005〕综27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南平军分区关于落实进西藏兵员优待和奖惩政策的通知
南政〔2005〕综2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调动适龄青年进西藏服现役的积极性,使其安心在部队服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做好征集西藏兵员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05)492号)精神,参照1997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