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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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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05〕25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济南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0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济南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技能水平高超、职业道德良好、实践经验丰富、贡献突出,且在所在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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