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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9号文件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5〕61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9号文件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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