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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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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5〕108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准确掌握城乡各类土地的权属、分布、利用和储备情况,促进耕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基础图件和数据,市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07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是采用不小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下简称详查)基础图件比例尺的现势性强的遥感资料制作的正射影像图及相同比例尺最新测绘的地形图为工作底图,参考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图件、数据、面积和土地所有权状况,在此基础上建设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对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更新,为制定国民经济规划和有关政策、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提供的准确图件、数据等基础资料。我市的土地详查工作距今已有十多年的时间。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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