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质量兴市 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 “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10月25日) 2000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质量兴市”试点市。为提高质量工作总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兴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 质量兴市 工作的重要性 (一)“质量兴市”活动是实现质量振兴的重要举措。实践表明,通过开展 质量兴市 工作,可以推动各级政府建立质量工作责任制,加大质量工作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 的浓厚社会氛围,保证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得到贯彻落实。 (二) “质量兴市”活动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的有力措施。今后5到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质量工作正是主攻方向。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可以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从而带动我市经济走质量效益型的良性发展道路,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三) “质量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