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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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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发〔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难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现通知如下:
一、凡已建成的与住宅小区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一律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以保证本小区及附近学龄儿童入学需求。学校工程未完工的,开发单位要尽快完工移交。因开发、施工单位长期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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