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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州市市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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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连府办[2005]10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州市市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连州市市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市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采砂依法管理工作,合理开采河道砂石资源,充分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河道采砂管理机构
  为了统一协调河道采砂管理及招投标工作,保证河道采砂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已成立连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共同抓好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及招投标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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