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加强拨用公房管理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2005〕81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加强拨用公房管理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5〕81号)


屯溪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有效地发挥拨用公房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管局《关于加强拨用公房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