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五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05〕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五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贯彻国家五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今年以来,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