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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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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办〔2005〕233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 为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稳定工作,构建和谐库区,创建“平安南平”,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水库移民稳定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5)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库移民稳定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稳定工作。我市是水库移民较多的地市,全市已建、在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共有35座,涉及10县(市、区)、74个乡镇(街道)、254个村(居),共有水库移民2.645万户,11.0408万人,淹没土地总面积13.5243万亩,我市还接收三峡外迁移民164户,725人。水库移民的安定稳定直接关系到全市的安定稳定。目前我市水库移民稳定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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