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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完成我市第二届新方志编修任务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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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办函〔2005〕10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完成我市第二届新方志编修任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自从2002年6月市政府部署开展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以来,各修志单位高度重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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