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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联系工会工作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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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5〕15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联系工会工作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建功立业。全力支持政府的改革工作,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为促进镇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密切政府与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经研究,现就建立政府联系工会工作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一、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是政府与工会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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