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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工作总结和谋划明年及“十一五“工作思路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综〔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工作总结和谋划明年及“十一五“工作思路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第13届40次常务会议的部署,现就认真做好"十五"期间各项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全面谋划明年及"十一五"时期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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