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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体育代表团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11-05
【实施日期】 2005-1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体育代表团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体育健儿不畏强手,奋力拼搏,取得了金牌26枚、银牌48枚、铜牌44.5枚,团体总分2105.7分,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都名列前茅的良好成绩,上海体育代表团还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为上海人民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体育代表团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市政府决定:给获得冠军的上海男子水球队和上海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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