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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迅速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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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05〕16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5
【实施日期】 2005-1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迅速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5)13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市换发二代证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换发二代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换发二代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重大举措,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方便公民的经济、社会活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进一步加强人口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二代证采用了新材料,制证周期缩短、查验更加便利,不容易被伪造、变造和仿冒,是我国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结晶。换发二代证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4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视电话会议,9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会议,对换发二代证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按照全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总体目标,到2008年全区要完成3300万人的换发证任务,我市要基本完成全市年满16周岁400多万居民换发二代证任务。其中,2005年我市要完成22万居民的换发证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换发二代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等靠”思想,把换发二代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的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亲自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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