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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盐池县明长城遗迹保护围栏工程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盐政发[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11-05
【实施日期】 2005-1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盐池县明长城遗迹保护围栏工程的通知
盐政发[2005]121号


花马池镇、高沙窝镇、王乐井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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