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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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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5〕113号
【发布日期】 2005-11-05
【实施日期】 2005-1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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