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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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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湖政办发〔2005〕123号
【发布日期】 2005-11-06
【实施日期】 2005-1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吴兴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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