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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府〔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11-07
【实施日期】 2005-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阳府〔2005〕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粤府(2005)62号)及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全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我市建设工业新城、生态绿城、旅游美城、文化名城与和谐阳江提供有力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意识
  防震减灾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阳江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中西段,地震地质构造发育,是国家和省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应对地震灾害能力,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搞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针对本地区、本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全面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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