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晋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27号
【发布日期】 2005-11-07
【实施日期】 2005-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晋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宏观调控工作的引导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市政府决定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是政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收集、分析、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实现对房地产业的动态监测和调控的信息系统。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主要依托房地产市场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