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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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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保监发〔2005〕021号
【发布日期】 2005-11-07
【实施日期】 2005-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的通知
厦保监发〔2005〕021号
 
 
厦门各保险分公司、大地保险厦门中心支公司、大众保险厦门营销服务部、民生人寿厦门营销服务部、安邦保险厦门营销服务部:
  今年以来,在各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厦门保险市场实现了稳定较快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诚信问题也日显突出,特别是近期涉及承保、理赔服务质量的投诉案件不断增加,甚至有个别公司在同一问题上连续受到数次投诉。为进一步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保持我市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上述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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