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文化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纲要》(陕发[2005]8号)的精神和《陕西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地区、本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规划,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具体落实工作,推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陕西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充分发挥我省的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文化产业的跨跃式发展,努力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依据《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纲要》,结合我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本规划所指的文化产业是我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主要包括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电影发行放映业、音像业、网络文化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培训业、艺术品业和其它文化产业。 一、我省文化系统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我省文化系统产业发展的主要成效。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我省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子,为繁荣我省文化事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省文化产业机构12792个,从业人员55822人,年总产出14.29亿元,年增加值8.23亿元,年上缴税金2.63亿元。特别是非公有制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得了新突破,2004年总产出10.77亿元,年增加值7.82亿元,年上缴税金2.61亿元。我省文化系统初步形成了包括文艺演出、文化娱乐、电影发行放映、音像、网络文化、文化旅游、艺术培训、艺术品业和对外文化交流在内的文化市场体系,为在新的战略机遇期实现跨跃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我省文化系统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我省文化产业尚处在起步、探索、培育和发展的初级阶段,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突出反映在:思想观念还比较滞后,创新精神尚不够强,管理体制陈旧,经营机制不活,资源整合欠优,规模经营偏小,项目带动不够强,经济效益欠佳,科技含量较低,法规政策尚不完善,专门人才比较缺乏。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年工作中逐步克服和解决。 二、我省文化系统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三)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加强文化建设力度;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文化生产力;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整合文化资源,提升文化产业层次;完善文化经济改革,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增强国有文化单位活力,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和投资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逐步形成与陕西文化资源优势相匹配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兴办文化产业的新格局。 (四)发展目标。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科技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构筑以西安为中心,关中、陕北、陕南三大板块联动,以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民间艺术品业、网络文化业为发展重点,以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文化企业为支撑的文化产业发展基本格局,推动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到“十一五”期末,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的产值、税收、从业人数明显提高,增长速度要高于全省GDP的增速;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特色浓郁、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体系,为我省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发展原则。坚持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和继承借鉴相衔接;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六)发展重点。 1.区域发展重点。要充分发挥西安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古都和全省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