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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通知(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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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5〕233号
【发布日期】 2005-11-07
【实施日期】 2005-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通知(2005年)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携手慈善,共创和谐”,扎实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支持慈善事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实际生活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今年以来,我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807个乡镇(街道)先后发生冬干春旱、低温冷冻、雪灾、风雹、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灾区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重灾户、五保户、特困户的生活十分困难。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安排救灾款物,对灾区困难群众实施有效救助,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帮助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度荒,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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