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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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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65号
【发布日期】 2005-11-07
【实施日期】 2005-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戈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上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16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市规划修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陇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则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研究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修编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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