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156号
【发布日期】 2005-11-07
【实施日期】 2005-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正处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高发期。昨日下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作重要讲话,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近期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