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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总工会、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吉林省总工会  
【发文字号】 吉会联[2005]10号
【发布日期】 2005-11-07
【实施日期】 2005-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总工会、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吉会联[200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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