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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万名农民信箱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119号
【发布日期】 2005-11-07
【实施日期】 2005-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万名农民信箱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11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 《龙游县万名农民信箱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龙游县万名农民信箱工程实施意见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通知》(浙政发(2005)5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8号)精神,省政府将用4年时间,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根据"数字浙江"建设总体规划和"以用促进"的思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由省农业厅和浙江移动公司为主承建面向全省农民的实名制浙江农民信箱,至2008年底,全省注册用户达到100万户以上。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数字浙江",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强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以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

  实施"万名农民信箱工程"的基本目标是,到2008年底,全县注册用户确保达到10000户,力争达到20000户,努力将"农民信箱"系统建设成为一个覆盖全县连接全省的农技服务平台,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市场与农民对接的电子商务平台,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建设任务是:

  到2005年底,县级各涉农部门(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广电局、文化旅游局、乌引管理处、气象局、团县委、妇联)和所有乡镇列入系统,县级机关将本单位所属全体干部及技术人员注册到"农民信箱",全县发展注册用户确保达到2000户以上,力争达到4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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