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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5〕65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5〕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山东”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78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信息发布的总平台,也是市政府对外宣传和为民服务的总窗口。建设好“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旨在及时公布市政府重大决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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