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7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2006年至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的努力,使全体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资源节约政策和标准不断完善并得到较好实施,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全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机制初步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迈出重要一步。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严格限制发展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市消耗每吨能源的资源产出的GDP比2004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 5个百分点以上;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大于50%,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大于7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耕地减少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新建建筑全面执行50%的节能设计标准,推进采暖可调控计量和收费制度改革,禁止使用粘土砖,散装水泥使用率提高到80%的国际先进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节约用电。增强节电意识,落实节电措施。白天办公尽量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推广使用节能灯具,严格控制泛光照明;做到办公室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办公室空调温度设置夏季≥26℃,冬季≤20℃,开启后要关严门窗,间断使用;使用中央空调的单位,要尽量减少风量,走廊、库房等公共场所不开启空调。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关闭空调。尽量减少开启计算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