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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规划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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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规划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

六政[2005]46号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 《六安市城市规划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城市规划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处理和盘活闲置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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