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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卫生系统突发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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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义乌市卫生系统突发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前言
  禽流感(即禽流行性感冒),是由甲型流感病毒引起的家禽和野禽的一种从呼吸系统到严重败血症等多种症状的综合病症。本病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定为a类传染病。
  为了规范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下称人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和职业暴露人员的个人防护,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向人间传播,预防控制可能出现的人禽流感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和卫生厅的有关规定,依据金卫防(2005)33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卫生系统突发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义乌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现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确保不发生二代病例,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
  三、组织领导
  卫生局成立人禽流感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吴林森
  副组长:吴淦田、王晖香
  成 员:王 越、楼英敏、郑国建、丁国强、范伟忠、陈丹誉、朱锐明、王荣山、丁 平
  职 责:做好全市疫情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疫情控制及病人抢救治疗工作。
  四、预案启动条件
  按发生禽间禽流感和人间禽流感疫情,逐级启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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