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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各县区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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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河府〔2005〕89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各县区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府〔2005〕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  《河源市各县区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打假办联系。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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