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 宁政办〔2005〕1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救助工作的助手作用,切实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难,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委托市红十字会在全市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吸纳社会慈善资金,帮助灾区及贫困地区困难群体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了开展好“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加大募捐救助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本着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做好“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通过广泛开展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