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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我国内蒙、安徽、湖南三省市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日益严峻。为了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高度重视。10月25日,吕祖善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防控禽流感专题会议,10月26日,省政府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214号)。11月5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对此,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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