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于2005年9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南宁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为保证在重大动物疫情侵入或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保障畜牧业生产,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南宁,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应急指挥机构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为同级政府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市级指挥机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和市兽医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应建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