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5〕229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推进“两个率先”而作出的战略举措。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苏发[2005]16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05]17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对加快我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作出了系统规划,明确了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也对税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发展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大局上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充分运用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把《纲要》精神和《若干政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