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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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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县府办字〔2005〕146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县府办字〔2005〕146号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家禽养殖业的头号杀手,已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当前正是重大动物疾病高发季节、候鸟大规模迁徙季节和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关键时刻。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明传电报要求,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县当前的禽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事关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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