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电煤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相关企业: 针对当前我市煤炭生产和电煤供应状况,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10月29日电煤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电煤供应,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电煤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电煤供应事关实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事关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西电东送”工程实施,事关能源基地建设大局。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煤炭和发电企业,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保障电煤供应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重视和做好电煤供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研究当前电煤和电力生产供应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5)49号)、《省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电煤和电力生产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5)57号)、《遵义市电煤保障实施方案(试行)》(遵府发(2005)7号)规定,强化目标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控制煤炭外运,严格“封关”;强化电煤补贴政策,建立奖惩制度;强化监管,服务煤炭企业,加快证照审批;强化安全生产,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打击电煤掺杂使假,加强煤炭市场整顿。要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