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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和规范委托企业管理工作
  根据中办发(2003)16号文关于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的精神,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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