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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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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5]110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冈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建立黄冈市金融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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