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奖省体育局和表彰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及教练员的决定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奖省体育局和表彰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及教练员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浙江代表团上下一心、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夺得29枚金牌、20枚银牌、12枚铜牌,团体总分1291分,取得了金牌总数列第六、奖牌总数列第七、团体总分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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