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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川办函(2005)161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积极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综合治理,维护人口安全,构建和谐成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各项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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