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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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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发[2005]31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20号)精神,组织好全州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为了进一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我州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我州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推进我州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我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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